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通告期: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22日),不详之处可拨打电话咨询(电话0837-2833803)。
联系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团结街103号阿坝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
邮 编:624000
附 件:附件(宇州)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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