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阿坝银保监分局按照《阿坝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阿府办函〔2020〕97号)、《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资格申报的通知》(阿州住建发〔2021〕93号)等有关要求,对相关州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通过和网上公示无异议,确定了具备阿坝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第二批)(详附件),现予以通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是进入通告名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承担我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业务。二是申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自愿选择具备阿坝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预售项目的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并严格执行我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有关要求。
特此通告。
附件:具备阿坝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资格的
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第二批)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具备阿坝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资格
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第二批)
序号 |
地区 |
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 |
1 |
马尔康市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马尔康市支行 |
2 |
茂县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茂县支行 |
3 |
松潘县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松潘县支行 |
4 |
九寨沟县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九寨沟县支行 |
5 |
黑水县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黑水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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