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
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2.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
(2)在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复杂。(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3.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调整国家的整体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的形式。现代世界各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基本上可以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的,它的形成是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5.什么是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根本保证。
6.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其常设机关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多少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8.我国的最高监察机关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9.怎样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0.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11.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3)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依照法律纳税。
(7)劳动和受教育的义务。
12.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3)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不得强制公民履行法外的义务,也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外的处罚。
13.言论自由的界限是什么?
(1)行使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2)猥亵性、淫秽性的言论必然受到禁止或限制。
(3)行使言论自由不能教唆或者煽动他人实施违法行为。
(4)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14.宗教信仰自由的界限是什么?
(1)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15.受教育权的内容是什么?
(1)学习的权利,以适龄儿童为主体的权利主体,享有受教育并通过学习在智力和品德等方面得到发展的权利。
(2)义务教育的无偿化,以确保义务教育的可行性。
(3)教育机会均等,任何权利主体均不得在教育上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16.选民成为选举权主体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1)实质要件。必须是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2)形式要件。经过选民登记,被列入选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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