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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建筑工程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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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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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内设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司发〔2007〕10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法办[2023]35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现将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主任委员

蔡怀东 局党组书记 局长

(二)副主任委员

吴  剑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杨飞雄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陈群龙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三)委员

刚 办公室主任

岚 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晴 住保科负责人

旭 城建科负责人

波 村镇科负责人

周崇军 市政科负责人

翔 建管科负责人

强 质安站、消验中心负责人

陈震阳 治理办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筑工程领域各类争议、纠纷的受理工作;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信访负责人员)

(二)负责建筑工程领域各类争议、纠纷的调解工作,组织和协调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科室:住保科、城建科、村镇科、市政科、建管科、质安站、消验中心、治理办

(三)对调节协议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

(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住保科、城建科、市政科、建管科、质安站、消验中心

三、工作机制

(一)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负责信访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二)调解工作遵循自愿、平等、合法、公正的原则进行;

(三)调解委员会将根据纠纷调解需要,召开会议研究重大、复杂、争议案件。

(四)调解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当事人,并报送州司法局备案。

四、联系方式

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7-2822124。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号

责任编辑:曾维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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